主講者 : Sayalai
Daw Carudassini
整理者 : 釋善揚
廣義而言,佛談論12處、18界、12緣起法等不同的說明,是為了讓眾生厭倦輪迴。了解非「常、樂、我、淨」,故以不同的法來說明。
受是不斷地享受於輪迴,所以眾生無法脫離輪迴;原因即受是貪愛的因。十二緣起法裡,是「受」緣「愛」,因為眾生有貪愛而無法脫離輪迴。要生起貪愛,是由受造成的。所以假如眾生不樂於輪迴,不想生起貪愛,需斷除受。受是來享受輪迴,如我們進食,想要吃好的飯,菜色必須要好,同樣受有在感受。但是在感受的過程中,要感受特別有味道,需有「想蘊」紀錄配合,有想配合時,在感受時,它特別有味道。經典裡有個故事:
有一群商人,晚上行經一個村莊,因為一整天尚未食用食物,所以請村民提供他們食物。因為沒有燈光,他們喝湯時,喝到一絲一絲的,他們以為是冬粉或米粉。因為很好吃,所以特別留下一碗,預備明天食用。但天亮後,發現一絲一絲竟是蚯蚓!他們一看,恍然大悟,覺得很噁心。所以當初他們認為是米粉或冬粉是「想」,透過自己的紀錄,來認為這一道菜很好吃。實際感受是由受感受的,但是要特別有味道,需有「想」作記錄的作用;因為有過去的記錄之作用,受才特別有味道。同樣地,享受輪迴時,想也加以記錄去輔助這些受,受在享受輪迴時才變得比較有味道,而不想脫離於輪迴。所以想是有紀錄的意思,它記錄這是好的,自己的認知是好的,同樣感受也覺得好。同樣地自己的認知是不好的,紀錄是不好的,實際在感受時也會覺得不好受。(註:價值觀或認知影響感受,而價值觀受過去的經驗影響。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