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佛法看情緒管理(上) 莊春江
自1995年西方心理學家丹尼爾‧高曼(Daniel Goleman)提出「情緒智商」(Emotional Intelligence,簡稱為EQ)的論點後,「情緒管理」,似乎一時之間,成了熱門的流行話題,讓人覺得很新潮。尤其,近些年來生活環境的快速變動,也成了人們情緒起伏、衝動的一大誘因。例如,台灣最近的政黨輪替,有人因而高興死了(太過興奮,導致心肌梗塞,送醫不治),也有人卻憂鬱得變成木頭人(終日不言不語,對環境的刺激沒有反應,是精神疾病的一種),更有人因而憂鬱得自殺了。又如,在進行併購、重整中的企業,中年員工多焦慮難眠;週末夜狂歡的青少年,飆車、傷人等不當的情緒發洩;學生也有因課業壓力調適不良,而跳樓自殺的……,林林總總,確實也凸顯了「情緒管理」,是現代人所必須加強學習的生活智商。其實,重視情緒的面對與處理,也不是現代人的新發現,早在承傳久遠的佛教經典中,就有大量關於「情緒管理」的指導訊息記載了。
什麼是情緒?我們的情緒又有哪些?這是首先應當釐清的。情緒,乃源自於心中「有所感受」的心理反應。在佛法的觀點裡,視人為「物質」(色)、「感受」(受)、「思考」(想)、「意志」(行)、「認識」(識)等五類的聚集(稱之為「五蘊」),感受,就是其中的一大項(也因此可見,佛法對感受──「情緒之源」的重視了)。至於情緒的種類,近代心理學的專家學者們,有著許多不同的看法,目前尚無一致的定論,或許情緒反應的錯綜複雜,從不同的角度看,可以有不同的歸類,也是因素之一吧!不僅現代的專家學者們,對此有所爭議,就是在兩千多年前的佛陀時代,也有類似的情形:如《雜阿含485經》中,記載著尊者優陀夷與瓶沙王,爭論著到底應該有二(種)受或三(種)受,最後,當然是誰也沒能說服誰。於是,兩人就相偕來請教佛陀。佛陀告訴尊者優陀夷說:
「我有時說一受,或時說二受,或說三、四、五、六、十八、三十六,乃至百八受,或時說無量受。」佛陀說種種受,是從不同角度來解說的,但這些都是對感受的真實描述──說如實義,實在沒必要在這上面爭論。感受的分類,可以是這樣的多樣性,由感受所引發的情緒,自然也是這樣了。雖說如此,不過,在早期佛典中,最常見的分類,還是「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」三種。個人認為以這樣的分類,就修學(「情緒管理」)上來說,是扼要而有效的。這三種分類,如果站在人性的自我中心(我執──主宰欲)來看,「樂受」,是合於自己需求的「順境」,可能引發出愉快、高興、輕鬆、幸福、滿足……等,比較屬於「正面情緒」的一類。「苦受」,是不能滿足自己需求的「逆境」,可能引發焦慮、憂愁、悲傷、壓鬱、憤怒、不平、煩躁、厭惡、震驚……等,比較是「負面情緒」的一類。而「不苦不樂受」,就是暫時與自己需求無關的感受反應,這可以是平靜的,也可能是冷漠或渾渾噩噩的。
「我有時說一受,或時說二受,或說三、四、五、六、十八、三十六,乃至百八受,或時說無量受。」佛陀說種種受,是從不同角度來解說的,但這些都是對感受的真實描述──說如實義,實在沒必要在這上面爭論。感受的分類,可以是這樣的多樣性,由感受所引發的情緒,自然也是這樣了。雖說如此,不過,在早期佛典中,最常見的分類,還是「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」三種。個人認為以這樣的分類,就修學(「情緒管理」)上來說,是扼要而有效的。這三種分類,如果站在人性的自我中心(我執──主宰欲)來看,「樂受」,是合於自己需求的「順境」,可能引發出愉快、高興、輕鬆、幸福、滿足……等,比較屬於「正面情緒」的一類。「苦受」,是不能滿足自己需求的「逆境」,可能引發焦慮、憂愁、悲傷、壓鬱、憤怒、不平、煩躁、厭惡、震驚……等,比較是「負面情緒」的一類。而「不苦不樂受」,就是暫時與自己需求無關的感受反應,這可以是平靜的,也可能是冷漠或渾渾噩噩的。
如果情緒是源自於心中有所感受的心理反應,那麼,感受又是如何升起的呢?近代的心理學家與腦部研究的醫學專家,從許多動物腦部的實驗,以及人體腦部的病變臨床經驗中,發現了感官器官接收的訊息,如何在腦中傳遞、作用的路徑與回路。如發現腦中有一如杏仁核般的組織叢,開張於左右腦,一頭連接的「杏仁核」(amygdala),是情緒快速反應的前哨與總管,也是情緒記憶的資料庫;海馬回(hippocampus)是過去曾經引發情緒所經歷情境的記憶庫;大腦皮質(cerebral cortex; neocotex)是理性分析(思考)與理解(學習與記憶)的處理中心,可調節杏仁核等大腦邊緣系統(limbic system)的衝動,但也可能被杏仁核的衝動所宰制,而進一步強化情緒衝動。當我們的感覺器官,接收到訊息後,經接收器官神經系統的轉化,成為腦部能理解的訊息,然後傳到丘腦(thalamus)。再從丘腦,一路傳抵杏仁核與鄰近的海馬回,另一路傳達到相關的大腦皮質區,如視覺皮質區、聽覺皮質區、感覺皮質區……等,在這裡進行訊息的分析與理解。分析與理解後的結果,就會產生出所謂的「感受」。而所謂分析與理解,對一般人來說,就是將這個訊息,與以前所經歷過的相關經驗記憶作比對,從過去經驗記憶,包括了從教育、社會文化薰習等學習而來的經驗記憶中去認識。杏仁核所作的,是純情緒的,特性是迅速而粗糙、類比而不精準的衝動性比對。大腦皮質所作的,是多方面考量的、相對準確的、相對耗時的理性比對。大腦皮質的比對結果,還是傳到杏仁核,與杏仁核的比對結果結合(綜合),然後產生出一個神經反應,但也可能等不及大腦皮質的比對結果來會合,杏仁核就其比對結果,先發出一個神經反應產生。這個神經反應的訊息,一路由杏仁核傳到下視丘,而後激發出一連串的賀爾蒙作用;另一路則傳遞到與運動功能有關的紋狀體。此兩條路線的最後結果,有可能會引發生理上呼吸與循環系統、肌肉、內臟的活動變化,讓我們出現所謂情緒引發的生理反應,如心跳加快、呼吸急促、胸悶、胃痛(痙攣)、顫抖、流淚、發笑、尖叫、怒吼……等。
以上這樣的研究成果,讓我們對情緒如何升起,以及情緒升起後,接下來對生理如何發生作用的瞭解,當然多有助益,尤其對因腦部機能異常者,所引發情緒障礙的醫療,更有顯著的幫助。
二千多年前的佛陀時代,醫學環境自然與現代不同,我們沒有發現,當時有腦部解剖,或神經傳遞研究的相關文獻。然而,佛陀對如何引發感受與情緒的解說,就「情緒管理」──修行(而非醫療)的角度上來看,是十分充足而不欠缺的。如《雜阿含218經》等說:「緣眼、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緣觸受,緣受愛,緣愛取,緣取有,緣有生,緣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集。如是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」經文中提到的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」,也稱為「六入」、「六處」、「六根」,這是佛法中,以「五蘊」(重於心理與精神面)來剖析人之外,另一類重於生理面的分析。「入」、「處」、「根」的意思,可以理解為:
1、訊息的傳入點(「處」的梵文原意就是指「所進入的場所」及「進入的東西」);
2、心理反應的滋長處(論師對「處」的解釋即為「生長門」。如《俱舍論》說:「心、心所法生長門義,是處義。」);
3、根源。
尤其前五根(入、處),正是我們所說的「感官器官」。經文的意思是說:當我們的感官器官,主動或被動地注意到物質(色)、聲音、香氣、味道與碰觸等身外的環境(簡稱為「外境」),那麼,所接觸外境,就會在心中映出一個對應的影像。接下來,我們便會經由過去經驗所留下的記憶,對所映進來的影像作比對、推擬。從比對、推擬中,這個影像(即所辨識的境),對我們來說,就成為一個有一定意義的認知。此時,可以說我們認識了這個境,這就是經文中說的「三事(眼、色、識)和合觸」的「觸」(亦有說成「識觸」的,這是採用部派中「經部」論師的觀點,請參考印順導師《佛法概論》〈第八章〉)。對我們有意義的境,在自我意識的推波助瀾下,會讓我們有苦、樂、或不苦不樂(中性)的感受反應,即上面所引經中所說的「緣觸『受』」。有了感受,有可能會繼續發展出愛或憎(「緣受愛」,憎亦為愛的另一面,故為「愛」所涵蓋而不另列),然後驅使我們有所行動:從執著到下決心擁有(取;「緣愛取」)、佔有(「緣取有」),到事情一件件發生、發展、結束,給我們帶來許多喜、怒、哀、樂,憂、悲、惱、苦的情緒。
上面的經文中,在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外,佛法還說有意根,這是比較特別的。「意」,梵文的原意是「思量」的意思,和前面五種「有形」的感官器官不同,「意根」是抽象的、非物質的「思惟」了別作用。依據《中阿含211經》中,尊者大拘絺羅的解說,五根有各自作用的對應境界,如眼見物、耳聽聲音、鼻聞香、舌嚐味道、身覺觸,而「意為彼依」。也就是說,這五根都需要依賴意根,才能發揮其完整的功能。所以,意根所作用的相對應境界,當然也涵蓋了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根所作用的境界。除此而外,意根還有其獨特的相對應作用境界,如稱為「別法處」的感受、思考想像與意志力等(「別法處」的內容,如《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》中說:「彼宗唯執受、想、思蘊,名別法處」)。所以,意根所作用(掌管)的境界,除了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外境以外,還有受、想、行等內心的境界,這些,在佛法中,就統稱為「法」(一切法)。由此看來,意根所指的,似乎就涵蓋了現代所指的「腦」的「功能」了,但不能是指腦本身,因為佛典中明確地定義其為非物質的,不可見、不佔空間,沒有窒礙性。如《雜阿含322經》說:「意內入處者,若心、意、識,非色、不可見、無對(按:即無障礙之意)。」若以電腦的軟、硬體來作比喻,意根會是比較像軟體的部分。
以上的說明,是佛法中對我們日常生活「認識過程」的分析。對認識過程有所瞭解,是進入「情緒管理」的基礎。近代心理學家,對情緒的舒緩與控制,也有一些不錯的研究,如發現到杏仁核快速而衝動的情緒反應特性,以及大腦皮質的理性制約。同時也發現:一個理性推斷的形成,不僅是思考中樞的作用,同時也有情緒中樞的參與,所以近代的心理學家,也主張:
1、用「心」來管理情緒,如同理心、人際關係、溝通技巧的運用。
2、質疑憤怒與發洩的效用,主張要克制衝動、離開激情的情境,來冷卻生理的賀爾蒙刺激。
3、延遲滿足,以自我激勵、提升目標來調節、轉移情緒。
4、察覺自己的情緒,思考各種可能解決的方式,評估各種辦法的可能後果,然後選擇一個最適合的辦法付之實施,以減輕無力感與焦慮。
5、對眼前的事物給予高度的關切,或全神貫注地做一件事,可以達到最有效率的狀態。
6、倡導「情緒教育」,如教導青少年,除了用發洩、暴力、攻擊、報復……等方式外,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可以選擇。
釋迦牟尼在成佛後的第一場開示(即「初轉法輪」)裡,就說:應當清楚問題的存在(苦──具逼迫性的),應當找到造成問題的真正原因(集),應當找到正確的解決方法(道),應將問題徹底地解決(滅),這就是四個解決問題的真理──「四聖諦」。佛法對情緒生成的分析,提出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──憂悲惱苦等,其目的,當然不僅止於分析而已,更重要的,是要徹底地解決憂悲惱苦。這樣的分析,相較於前面現代學者專家的分析,顯然是更細膩、更重於心理層面的。憂悲惱苦的原因──集,在哪裡呢?讓我們試舉兩個經文(其實,相同觀點的經文還很多)來看:《雜阿含53經》記錄了佛陀與外道婆羅門的「論因說因」,其中有一段佛陀告訴婆羅門的話:「多聞聖弟子,於色集、色滅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如實知,如實知已,於彼色不愛樂,不讚歎,不染著,不留住。不愛樂、不留住故,色愛則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、憂悲惱苦滅。」《雜阿含285經》中,也有一段佛陀告訴諸比丘的話:「何法滅故取滅?即正思惟,生如實無間等觀,所取法無常、生滅、離欲、滅盡、捨離,心不顧念,心不縛著,愛則滅;彼愛滅故取滅,取滅故有滅,有滅故生滅,生滅故老病死、憂悲惱苦滅,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。」請注意經文說到:心不染著,愛就熄滅了。當愛熄滅了,往下取、有、生、憂悲惱苦,也會隨之而一路瓦解掉。反過來說,如果在感受之後,一經發展出愛,必然一路連續進展到情緒的生成,中途少有打住的機會。泰國佛使尊者就這樣說:「在我們的修行中,我們必須如截十里流,阻止『觸』發展成『受』。如果失敗的話,就必須阻止『受』發展成『愛』。」(《菩提樹的心木》〈佛法大意〉p.25)愛的生成,顯然是一個關鍵的分水嶺。從佛法的觀點來看,情緒的生成,「執著」與「愛」,是關鍵因素。而要談佛法的「情緒管理」,就要從「執著、愛」著手,這是傾向重於提前在情緒的源頭──「感受」,乃至於「識觸」的階段,就開始處理的「根本防治」,而不僅是在情緒生成後的「管末處理」而已。
在《雜阿含470經》中,佛陀告訴諸比丘說:「愚癡無聞凡夫,生苦受、樂受,不苦不樂受,多聞聖弟子,亦生苦受、樂受,不苦不樂受。諸比丘!凡夫、聖人,有何差別?……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,於諸五欲生樂受觸,受五欲樂,受五欲樂故,為貪使所使。苦受觸故,則生瞋恚,生瞋恚故,為恚使所使。於此二受,若集、若滅、若味、若患、若離不如實知,不如實知故,生不苦不樂受,為癡使所使。……多聞聖弟子,身觸生苦受,大苦逼迫,乃至奪命,不起憂悲稱怨,啼哭號呼,心亂發狂。當於爾時,唯生一受,所謂身受,不生心受。……為樂受觸,不染欲樂,不染欲樂故,於彼樂受、貪使不使;於苦觸受,不生瞋恚,不生瞋恚故,恚使不使。於彼二使,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如實知,如實知故,不苦不樂受、癡使不使。」上面所引的這段經文,雖嫌稍長,不過,個人覺得這部經透露著許多「情緒管理」的重要訊息,略引下面幾點,以為參考:
1、不論凡夫或多聞聖弟子(特別指佛陀的學生中,達初果以上的聖者),同樣都會有苦、樂、不苦不樂感受的生成。
2、如果為貪欲、瞋恚、愚癡所制(繫),當樂的感受出現時,欲貪立即升起,而成為貪欲的奴隸;當苦的感受出現時,瞋怒立即升起,而成為瞋恚的奴隸。在這二種感受(苦受與樂受)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不如實知的情形下,所升起不苦不樂的感受,也因渾沌不覺,而成了愚癡的奴隸。此時,若有生理的苦,必然會進一步地發展出心理的苦(煩惱、情緒),就像中了第一枝毒箭(身苦;生理上的苦),接著又繼續中了第二枝毒箭(心苦;心理上的苦)一樣,這是一般人最常見的反應。
3、多聞聖者的情況,與一般人就不一樣了。他們不為貪欲、瞋恚、愚癡所制,不戀著欲樂,不會成為貪欲的奴隸;不動怒,就不會是瞋恚的奴隸;即使處在不苦不樂的感受下,由於如實知貪與瞋的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,不作愚癡的奴隸,因此,不會從生理的感受(身受),發展成心理的煩惱與情緒。
從這段經文,我們可以注意到,不能對「苦、樂二受」,以及「貪、瞋、癡」如實知其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,是煩惱與情緒生長的溫床。《雜阿含213經》,也有類似的教說:「緣眼、色,眼識生,三事和合緣觸,觸生受
── 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若於此受集、受滅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者,種貪欲身觸,種瞋恚身觸,種戒取身觸,種我見身觸,亦種殖增長諸惡不善法,如是純大苦聚皆從集生。」就是前面所引的《雜阿含53經》也說到,若能對色等五蘊的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如實知的話,那麼就「不愛樂,不讚歎,不染著」,然後「愛則滅」。這樣看來,佛法說的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,是值得我們在「情緒管理」上,來作進一步探討的。
引用自 正覺之音 2001/07
從佛法看情緒管理(下)
「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,完整來說,應該是如《雜阿含42經》所說的「七處善」。佛陀在該經中,對比丘們說:「有七處善、三種觀義,盡於此法得漏盡,得無漏心解脫、慧解脫。」這是早期佛典,多項佛法修學中,常見的教說。前面說到,佛法的「情緒管理」,是重於在情緒的源頭──觸、受的階段就開始處理,解脫的聖者,能夠讓觸只是觸,而多聞聖弟子,至少也能夠讓感受只是感受,不受貪、瞋(統稱為愛)的牽引,而發展成情緒。可是,我們一般凡夫,恐怕沒有能力讓感受就停留在感受,還是常會有情緒的生成。當情緒生成時,又該怎麼辦呢?其實,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是佛法中的一個廣用的修學方法,經文說,當受生成時,就當如實知受的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,如果確實做到了,感受就會只是感受。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能力做到這一點,讓感受發展成情緒時,當然更要依著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來處理情緒,乃至於對愛(貪、瞋)的處理也一樣。
那麼,什麼是受的「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呢?在《雜阿含475經》中,佛陀告訴比丘們說:「毘婆尸如來(按:此為過去佛)未成佛時,獨一靜處,禪思思惟,作如是觀:觀察諸受,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?云何受離?如是觀察,有三受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觸集是受集;觸滅是受滅;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;若於受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道跡;若受因緣生樂喜,是名受味;若受無常變易法,是名受患;若於受斷欲貪,越欲貪,是名受離。」我們可以根據這段對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」的解說經文,嘗試作以下的探討:
首先,當要覺了自己升起了什麼感受?乃至於何時升起?強度如何?佛法「四念處」中,「受念處」的修學,是這方面最典型的指導。如《中阿含98念處經》說:「云何觀覺(按:《中阿含經》中都將「受」譯成「覺」)如覺念處?比丘者,覺樂覺時,便知覺樂覺。覺苦覺時,便知覺苦覺。覺不苦不樂覺時,便知覺不苦不樂覺。覺樂身、苦身、不苦不樂身;樂心、苦心、不苦不樂心;樂食、苦食、不苦不樂食;樂無食、苦無食、不苦不樂無食;樂欲、苦欲、不苦不樂欲;樂無欲、苦無欲、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,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。如是,比丘觀內覺如覺;觀外覺如覺,立念在覺,有知、有見;有明、有達,是謂比丘觀覺如覺。」這是在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的大綱下,將感受的種類,又細分成四類:
身、心:身是指生理上的,心是指心理上的──生理的相對一面。
食、無食:《發智論》等論典作「有味」、「無味」。即指有或沒有因為三受而味(染)著。
欲、無欲:《發智論》等論典作「耽嗜依」、「出離依」。即令人沈迷的、無法自拔的,或脫離束縛的、超越的。
內、外:綜合《法蘊足論》等論師的意見,當下的、主動的、自身的稱為內,過去的、被動的、外在的是外。
《中阿含98念處經》主張將這些感受,一一覺察出來。覺察這些的用意,就如同《中阿含101增上心經》所舉一個例子:「猶人行道,進路急速,彼作是念:我何為速?我今寧可徐徐行耶?彼即徐行。」從走得很快,到慢下腳步來,中間經歷幾個重要過程:先發覺察覺自己走得很快(發現問題;苦諦),質疑自己為什麼要走這麼快(原因;集諦),認為自己不必要走這麼快(觀念的改變,驅動力、原因的滅除;趣向滅諦),於是放鬆自己,放慢腳步(抉擇的執行;道諦),最後終於慢下來了,乃至於停下來了(問題的解決;滅諦)。這就像醫病前,醫生需要先將病情弄清楚一樣,是處理問題的必要基礎。現代心理學家,也注意到這樣的處理步驟,以察覺情緒,為處理情緒的第一步。
情緒的察覺,就時間上來說,當然是越早越好,因為情緒通常有累積性,常會隨著時間而或增強,或醞釀轉移。所以,有時我們會有許多情緒管理失敗的例子,並不在於沒有察覺,而是察覺得太晚:在所升起的情緒已經很強時才發現(這時或許已不配稱為察覺),但,此時看到了又如何?理性的思擇已被強烈的情緒所宰制,所以往往也無濟於事,還是淪為情緒的奴隸。這就如同我們在高速公路上行車,預定在某個出口下高速公路,如果不留意出口的路標指示,到臨出口前才發現,此時,車子或許不在正確的車道上,也還尚未減速,明明看到了出口,也知道應該轉出去,但,看到了又能如何?只能眼睜睜地錯過!
至於什麼時候察覺,才是能進入有效情緒管理的底線,或許每個人各有其不同點,應當從個人的實際經驗中去嘗試,但總不外在自己的生理或心理變化上去發掘,因為情緒升起前或升起時,由於身、心的整體關連性,心理反應常會伴隨著生理的變化:有人在胃的部位有某種的不舒服,有人則是在肚子、心臟、胸口、頭部、面部、肌肉……,乃至於直接從心理上的微微不快、彆扭、失落感、充滿感……等變化的配合,去把握有效的覺察點。
「集」是聚集、集起的意思,「滅」是散滅消失。這是說,要進一步如實地察覺現象升起的原因。感受的升起,是因為「觸」(根、境、識的和合)的存在,所以,也只有「觸」的消失,感受才不會升起。這裡說「觸」的消失,特別是指「無明觸」,這是不離愛染與執著的觸。而只有到達貪、瞋、癡永盡的解脫的聖者,他的觸才完全地離開了愛染與執著,這在《雜阿含45、63經》中,稱之為「明觸」。此時,「無明觸」不再生起,就像「斬樹(草)除根」一樣。無明觸不生起,當然苦、樂的感受也不起,更別說情緒與煩惱了。這就如《雜阿含209經》說的:「於(眼、)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,非我、非異我、不相在,作如是如實知、見者,不起諸漏,心不染著,心得解脫。是名比丘六觸入處已斷、已知: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(按:樹名)頭,於未來世永不復生。」
「道」,主要是重於解決問題的方法,那是前人成功(已證實)的足跡,所以,也稱為「道跡」。佛法中,從根本來解決問題的大綱領是「八正道」。所引經文中說,對受「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」,是「受滅道跡」,其實,這是特別重於對愛與執著的解決來說的。而愛與執著的解決過程,就是「味、患、離」。
「味」,如《雜阿含41經》說:「云何色味如實知?謂色因緣生喜樂,是名色味。(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同。)」《雜阿含58經》也說:「緣色生喜樂,是名色味。(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同。)」這是樂著、回味(眷戀)與戀著(堅住)的意思,是執著的狀態。而《增一阿含21.9(183)經》說:「於此五欲之中,起苦、樂心,是謂欲味。」則更廣泛地說,即使因無法滿足五欲(由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所起的五種情欲)所引起的情緒,都算是味!
西方心理學家所講的「延遲滿足」,是日常生活中,用來檢證「味」的強度的一個不錯方法。知道自己的味著有多強,其用處是藉以提起自己的警覺心。又如前面所引,西方科學家所主張感受升起的反應回路,以及分析腦部的結構來看,延遲滿足(即克制慾望,也是調伏的一類),就是在認知境界後,暫緩即刻做出行動反應,以提供一個相對充裕的時間,讓大腦皮質去完成他相對耗時的理性分析,讓大腦皮質的理性分析結果,有機會傳回杏仁核,緩和杏仁核的粗糙而情緒化反應。
「患」是禍患,這是主觀的執著於「常」,與客觀環境無常產生矛盾的必然結果。苦,固然是禍患,就連樂,最後也終會成為禍患,假如我們戀著、執著這個樂(味)的話。所以,經中會說,味著必然帶來禍患。
經歷過「味」,深刻地瞭解到這是「禍患」,才能有遠離的決心與行動。「離」,主要是指離欲貪,而不是離人群、離這個社會。離,也有一定的修學次第:如《雜阿含41、42經》說:「云何受離如實知?若於受調伏欲貪、斷欲貪、越欲貪,是名受離。」(《雜阿含58、108、490經》亦同。)經文所說「離」的過程是:「調伏、斷、越」。調伏就是對治,就是矯正。如《雜阿含467經》中,佛陀告羅侯羅說︰「觀於樂受而作苦想,觀於苦受作劍刺想,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。」又如《雜阿含485經》說:「所有受皆悉是苦。」都是對治「於苦受起瞋恚、於樂受起貪愛、於不苦不樂受起愚癡」的狀況而說的。
實務上,有效的調伏(對治)也要以「有效的覺察」為基礎,否則也是事倍功半。如果一時還做不到有效的覺察,那麼,「事件」後的檢討就變得很有必要,因為事後的檢討,是遠離了當時主、客環境的紛擾,比較有機會看清楚關鍵的不如法(佛法)處,以為下次有效覺察的借鏡。除此而外,平常常以佛法來作思惟(觀想)與觀照,也會有所幫助:譬如,平常就對如何面對自己的死亡,依佛法的教說作思惟;對失去自己最關注的人、物的情況,做事前的「沙盤推演」:假設事情真的發生了,評估對自己的衝擊有多強?並檢討自己可能的反應,是否符合佛法的教說?如果不是,怎樣做才符合?平常在理性思惟強,情緒干擾尚小時,多作如理思惟,多提醒自己,乃至於形成堅固的信念,哪天面對「事件」真的來臨時,必定會有一定程度助益的。
另外,遠離欲貪的環境,也可以是一種對治的方便。當我們清楚自己對某些境界(環境),無法做到不動心(心遠離欲貪)時,就當儘可能地避免去面對那樣的環境。萬一無法避免時,也可以找到適當的目標,如將注意力放在呼吸的觀察上,轉移注意力(即以安般念攝心),讓心得到遠離與思惟的機會,也算是一種對治。
對治,是一種勉力而行,是克制原有偏差的習慣與行為,是強制的。然而,如果只有形式的壓制,而沒有從正確觀念的調整作疏導,這就像石壓小草,春風吹又生,到頭來總是在勉力的對治中,疲於奔命。只有從內心正確觀念的建立,外在行為的克制同時進行,才是真正的調伏,才能漸次往「斷除」與「超越」的途中邁進。
正確觀念的建立,佛法叫「正見」。佛法正見中,最重要的,就是「緣起」了。緣起的內涵,如《雜阿含262經》,尊者阿難告訴尊者闡陀的: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……。所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……。」這是說,一切的存在都在「此故彼」的相對關係中,而不會有絕對(我)的存在。一件事情的成就,一定要有成就這件事情的因緣、條件都具全了才成,只要任何一個條件不再存在了,那麼,這件事必然要消散的,不是光憑個人的情感,就能左右的。如果能夠深刻地體會這樣的關係,那麼,對自我與境界的愛戀,必然會逐漸地鬆動,乃至於最後能達到徹底的止息。其實,執著與愛染,是一體的兩面。執著是不具緣起正見的主宰欲(我執),是深沈潛藏的,而愛染則是對事相執著的展現,所以調伏欲貪,最後必然要引向我執的去除才成。待我執去除了,那才是真正的超越了欲貪了。
基本上來說,「味、患、離」是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」四諦中「道諦」的經驗過程,所以「七處善」還是以「四諦」為核心的,而「調伏、斷、越」又是「離」的修學次第,所以,佛法的情緒管理,可以說是從「察覺」、「找出真正的原因」、「運用正確的方法解決問題」的大方向著手,這也許是一般世間法也還能涉及的。然而,佛法更細膩而徹底的,是能指出情緒的根源,乃是來自於執著(我執、主宰欲)與愛,這是一般世間法所未能涉略的,這就更顯得佛法的珍貴了。(全文完)
引用自 正覺之音2001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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